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汕府办通〔2021〕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等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线运行的11个政府网站和41个集约化频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94.23%。同时,对第三季度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登记备案的13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总体合格率99.2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日常运维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如澄海区、潮南区政府办公室未认真履行主办主管职责,区属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多个动态类栏目超期未更新;“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频道首页工作动态长期未更新。一些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发布内容(包括文字、图片)把关不严,不重视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提醒,且疏于日常巡检,导致不规范表述、错别字、附件或图片丢失、链接失效等问题出现,影响政府形象。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有效互动等问题,如“潮阳公安”今日头条号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此外,个别政务新媒体未认真做好发布内容特别是网民留言审核工作,给政府公信力造成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制度保障。各区县、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信息内容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按照《指引》相关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业务系统和自建APP、小程序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于必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处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中如涉及个人隐私等内容,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二)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内容质量和服务水平。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承担着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在线服务、聚民智解民忧的重要职责。在信息公开方面,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积极推进数据开放。在办事服务方面,要做好省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站点与政府网站服务渠道的对接,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前提下向公众提供相关服务。在互动交流方面,要提高政务咨询、网民纠错等办理答复质量,健全网民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政府网站为民利民的速度和温度。 (三)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落实动态管理,规范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运维管理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全面纳入监管,杜绝瞒报漏报、违规运营或开而不管、管而不严,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对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做好帐号关停注销、相关功能向上级部门迁移等工作。此外,要督促编审人员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严把政治关,确保我市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 对此次通报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区县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见效到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名单(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政府网) 喜欢就点赞、在看并分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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