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获悉,在2018年推出20项“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公安部继续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制订落实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组织部署。同时,加紧完成软硬件设施准备及业务培训工作,全力确保10项新措施在我市按时顺利推行,让群众感受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那么,这10项改革新措施包含了哪些内容?又究竟有什么变化?记者带着市民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对新措施进行详细了解。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杨小东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 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可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适用范围: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准驾车型为C类。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 异地分科目考试 解读: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提出申请变更考试地,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适用范围: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本人向车管所申请办理,仅允许办理一次;准驾车型为C类。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 证省内异地申领 解读: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适用范围: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内地居民、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 转递试点 解读: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并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此次将新增105个城市推行,其中就包括广东的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揭阳。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解读: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适用范围:明确免检时间主要有3种情形,分别是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5 项服务“便捷快办” 1.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解读:当事人向公安25家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2.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解读: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适用范围:同一车主名下车辆号牌互换适用范围为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非营运机动车;对于已办理互换的,一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3.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 车号牌 解读: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4.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解读: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再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5.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解读: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