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3月份起,汕头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一系列司法为民工作举措,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近日,经综合评估各活动项目做法措施、群众反响、实施效果等内容,汕头中院教育整顿办择优评选出“汕头法院司法为民十大实事”并向社会公布,龙湖法院外砂法庭主办的创建“片区法官”制度入选其中。 “片区法官”制度 是外砂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推出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外砂法庭将所辖4个街道的34个村(社区)划分为5大片区,由法庭5名干警担任“片区法官”,负责定点包片联系,将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走访交流以及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建立联动联调机制等予以制度化。同时,“片区法官”还主动邀请片区内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参与文书送达、案件调解、执行见证、查找当事人或财产线索等工作,实现法庭工作与片区化服务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外砂法庭干警走访村(社区)40次,举办法律咨询35场、民法典宣讲活动7场,开展执行见证2场,成功查找当事人或财产线索2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外砂法庭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为民办实事十项举措, 贯彻于诉前、立案、审判和执行的每个环节,具体包括:联动联调常态化,依托外砂法庭与新溪司法所共同设立的联动联调工作室,加强诉调衔接,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网络服务多覆盖,指导和帮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财产保全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生效证明免提供,执行立案时由立案法官直接调取而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办,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绿色通道;立案登记严执行,做到当天审查和一次性告知等;业务培训常开展,外砂法庭的法官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片区法官多走访,挂钩村居,确保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巡回办案走出去,审判法官到乡村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向人民群众输送看得见,听得着的公平正义;普法送法进基层,采取“以案说法”、“法律课堂”及“法律讲座”等方式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人民群众引进来,定期组织、开展审判旁听、法庭开放日活动,加大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通过“片区法官”制度做好调解工作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