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灯/塔 近年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紧贴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全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原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了以“法治灯塔”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密切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推动构建未成年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全面、综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 点亮引路之灯 01 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 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工作协调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解决相关部门未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社会调查流于形式、未按要求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问题。 02 个性化帮教贯彻办案始终 与区教育局沟通,由区教育局指派心理援助团队的老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倾听心理诉求,纠正思想偏差,疏导不良情绪。 心理老师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 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件开展针对性的法治课,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未检检察官为涉罪未成年人上法治课 联合区妇联委托舒心驿站的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帮助家长们学习掌握亲子沟通技巧。以系统化的帮教方案努力实现“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 我院联合潮南区妇联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 开展亲职教育工作 03 “临界帮教”,预防再犯罪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罪错未成年人通过临界帮教工作,依法进行矫正教育。 二 点亮希望之灯 01 完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 在搭建“一站式”办案中心的基础上,健全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 “ 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 02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 重点关注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如办理钟某某抢劫案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姐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存放在银行账户的孤儿补助款被盗刷,学习、生活陷入困难,便马上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开展司法救助,并与被害人所就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沟通,帮其争取学费全免等优惠政策,确保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到受司法救助被害人家中回访 03 关注性侵被害人的心理问题 与教育部门联合签署心理援助工作协作意见,组成心理援助咨询师队伍,为受性侵害的女童提供心理援助辅导,抚平心理创伤。 针对一起性侵幼女案件开展被害人心理援助 三 点亮护航之灯 01 更深更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加强与区教育部门的配合,联合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并联合部门走访学校,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等方面的情况,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到刚性。 点击图片查看相关链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02 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充分用好检察建议,助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对酒吧等娱乐场所集中清理整治、解决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问题、完善对公共休闲空间的管理等,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完善“家庭、学习、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03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邀请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召开专项座谈会,查阅社矫档案,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教育情况,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以及执行情况,以监督助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规范执行。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询问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同步录音录像,推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工作 四 点亮法治明灯 01 开展“精准性+常态化”校园普法活动 结合创文普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检校合作,稳步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组建潮南检察法治宣传青年先锋队,结合“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 青年法治先锋队到创文挂钩村练南学校开展 “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赠书《民法典》等书籍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以法引路 助力乡村振兴”实践活动 到潮南区仙城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02 构建“线上+线下”普法模式 结合动画形式拍摄“潮南检云课堂”系列宣传视频,在公众号上开辟“防范电信诈骗”等主题法治宣传专栏,拍摄并连载《民法典》小剧场,利用线上教育的方式,深化法治宣传效果。 云课堂第一期:“未”爱护航 “疫”路相伴 云课堂第二期:增强预防 远离性侵 民法典 小剧场 第1期 商家反悔“砍单”怎么办 市民小谢在“双十一”抢购商品,心心念念等待了好几天,突然接到商家电话,称商品无货要求小谢退款。 失望的小谢该怎么办呢?(点击图片链接) 第2期 遗嘱风波 父亲去世前为小弟阿锴立了公证遗嘱,将房子归其所有。但是,在父亲去世前一日在医院口头对大哥阿喜说房子也有阿喜的一份。 大哥和小弟争执不休,大哥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第3期 离婚冷静期 小敏和丈夫阿荣因为接送孩子的问题大吵了一架,一时之下说出离婚。 别急,还有一段“离婚冷静期”。 第4期 “好人条款”(上) 某农庄因厨房环保油发生泄漏,引起火灾。当时,正在农庄就餐的胡先生奋不顾身救火确保了顾客的安全。胡先生全身重度烧伤,他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农庄和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和农庄赔偿胡先生共经济损失20万元。 第五期 “好人条款”(下) 低头族小玲在过马路时一直玩手机,突然一辆货车飞驰而来,热心市民阿勇见义勇为,及时拉住小玲。然而,小玲被阿勇拉倒在地,声称脚扭伤了,要阿勇赔偿医药费。 阿勇该怎么办? 在仙城镇仙门城中学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点带面探索法治进校园的模式化。通过座谈会、参观检察院、法治讲座、走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联合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开展暑期乡村服务实践项目,在乡村小学开展普法主题支教。选取贴近青少年生活的案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 携汕头大学至诚书院开展暑期乡村实践服务活动 模拟法庭 03 研发“专业性+生活化“法治产品 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等热点问题,研发专题法制课程,提高普法工作专业度,并录制为视频光盘分发到辖区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做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法治宣传产品,除了制作各类主题宣传手册、展板等常规法制宣传产品以外,还设计、制作了多款贴近青少年生活,简单又实用的普法宣传纪念品,将法治观念点滴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中。 向学生赠送普法纪念品及法律书籍 --END-- 为如实反映市民对潮南区 社会治安状况的真实感受 进一步提升平安潮南建设工作水平 2021年潮南区 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 调查开始啦 您的每一个积极、正面的回答 每一份满意的答卷 都是对政法工作最好的支持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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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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