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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党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龙湖区11个派出所整改情况的通报
汕头信息 2021-10-3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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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湖区龙湖、金园、龙珠、珠津、鸥汀、渔洲、龙祥、龙津、机场、外砂、新溪共11个派出所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25日,巡察组向中共汕头市公安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湖区龙湖、金园、龙珠、珠津、鸥汀、渔洲、龙祥、龙津、机场、外砂、新溪共11个派出所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25日,巡察组向中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委员会(以下简称“龙湖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全区派出所要害,分局党委全面认领问题,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克服各项活动交织叠加、公安保卫任务繁重等困难,从严从实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拓宽转化整改成果,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分局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推进会议11次、专项督查2场次,各派出所党支部班子会议43场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做表率、当标杆,各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履好“一岗双责”,形成强力推进、真抓实改、注重实效的良好氛围。(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分局党委及各派出所党支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三)强化督导问责,狠抓工作落实。分局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派出所整改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整改期间,实施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7人,会议通报批评4人,责令检讨7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0人,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整改措施有力有效。
二、聚焦巡察反馈指出问题,逐条逐项着力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期间,龙湖公安分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着力解决“政治建警不到位,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充分”问题

1. 关于传达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建警,深入整改“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坚决改正“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弄虚作假、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切实纠正重业务工作、轻政治学习的错误倾向;二是责令个别派出所纠正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理论学习形式化错误,将该问题列入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照检查内容,按照上级指引建立支部季度学习计划,坚决杜绝问题死灰复燃;三是由龙湖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对发现问题的派出所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提醒谈话,警示今后务必抓好学风建设,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 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能举一反三,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派出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第九轮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整改成效和第十轮专项巡察的动员部署、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真落实;二是责令存在“没有及时对第九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部署整改”问题的派出所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向龙湖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责令个别派出所切实整改“对巡察指出的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原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派出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由分局政工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分别联合监督室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派出所彻底整改不同程度存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规范化建设滞后、涉案财物管理混乱”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浮于面上,队伍管理滞后”问题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做表面文章应付巡察问题的整改。一是责令存在问题的派出所制订点对点整改方案,将该问题列入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整改形式主义问题,纠正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组织会议记录员认真学习党务基础知识,要求各派出所党支部举一反三,切实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派出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存在问题找得准、支部委员自我批评认真、开展批评比较坦诚、今后努力方向明确;三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党规切实规范基层党员发展工作,加大青年民警党员发展培育力度,健全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工作;四是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较多的派出所进行问责,对支部书记予以提醒谈话;五是适时举办基层派出所党务工作培训班,着力提升派出所党务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问题再次发生。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各派出所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对2020年印发的龙湖公安分局《实施方案》再次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责令存在问题的派出所召开支委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改进工作措施,限期整改并形成专题整改工作报告;三是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由职能单位分别牵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落实分析研判制度。

5. 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市公安局党委部署,加快派出所机构改革进程,以派出所调整、合并为契机,全面解决人岗分离、基层干部缺位等问题;二是在派出所机构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不断提升优秀年轻干部配比,形成更加科学的干部梯队建设;三是全面清理基层派出所民警借用情况,严格落实借用审批程序,重申今后非工作需要、未经龙湖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一律不得从派出所抽调民警,坚决禁止长期借用现象;四是在派出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基层民警定期交流岗位方案,进一步激励基层民警履职担当、奋发有为。

6. 关于边防所配套难以跟上改革进展问题的整改。一是全力解决边防转改民警户籍问题,目前龙湖公安分局转改民警已办妥落户手续;二是按规定为转改民警申办持枪证,按程序解决转改民警枪支弹药配备问题;三是向市公安局辅警办积极反映转改派出所辅警缺额问题,争取增拨辅警名额;四是结合派出所调整、合并,进一步充实转改派出所执法力量。

(三)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执法违规时有发生”问题

1. 关于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未打通问题的整改。一是着力解决群众“进门难”问题,龙湖公安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到机场派出所实地调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3月1日将该所户籍室外迁到汕汾路警务执勤点(即国道324线华新村口对面),解决了辖区群众办理户政业务的“痛点”;二是积极向区政府沟通协调,加快破解机场派出所整体外迁建设难题,经多方磋商目前已有意向地块,分局继续争取龙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尽快解决该所迁建问题;三是责令发现问题的派出所就“处警不及时,受立案推拉扯皮”问题向分局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组织全体民警开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专题学习,明确接处警工作要求和案件办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一是由警保室牵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清理整顿部分派出所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房中房”问题,发现违规的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向各派出所重申上级有关规定,今后在办公用房发现违规的将严肃问责;二是由职能部门严查“部分派出所民警存在私车公养的现象”,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坚决整治违规行为。

3.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履职意识不强、不熟悉辖区情况的个别派出所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警示他们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改进考核指标分配方式,认真研读上级评价办法,科学分配派出所考核指标,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工作进展;三是2020年12月26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大专项”行动,加大侦查打击辖区犯罪活动力度,2021年1-3月份龙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人数、逮捕人数、行政拘留人数、强制隔离戒毒人数,与2020年同比分别增长163%、85%、253%、573%,工作业绩进步明显;四是由刑侦大队、法制大队(案审中队)联合龙津派出所组建专案组,对马某灶涉嫌“套路贷”犯罪案件继续开展侦查,穷尽办法加强调查取证,力争取得突破,尽快理结案件,同时将适时举办基层民警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基层办案民警侦办复杂案件、新型案件的业务能力水平。

4. 关于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涉案财物加强管理,要求各派出所对物证室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相关涉案物品严格依法依规尽快处置,一时难以处置的也应建立清单、做好保全措施;二是责令存在问题的派出所深入整改,切实规范涉案物品管理工作;三是由警保室、法制大队牵头有关派出所加快办案区升级改造,切实解决硬件建设方面的难点;四是对目前各派出所配备的警车、电脑状况开展专题调研,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淘汰更新一批设备,尽早解决基层设备老旧、影响工作难题;五是由指挥中心牵头涉农区域派出所,主动向龙湖区和市公安局反映存在问题,向上级积极建言,争取将辖区村道视频建设纳入市政府“平安工作”总体建设规划,同时结合实际在涉农区域加强布点,进一步提升涉农地区视频监控覆盖率,更好地服务全区治安防控工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提供有力保障;六是分局将积极协调涉农区域所在街道、村(居)委,多方筹资,想方设法提高村道视频监控覆盖率。

5. 关于内部管理宽松问题的整改。一是形成工作机制,建立经办案件侦查卷制度,定期抽查,全面加强案卷管理工作,问责个别案卷管理不善行为;二是严格档案管理,组织各派出所对经办的案件开展查漏补缺,严格执行上级制订的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卷规范》,组织内勤民警严格按照规范一一整理、建全侦查案卷,完善经办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对巡察组现场走访某派出所发现个别工作人员在接待室睡觉、玩电脑游戏等现象开展督查,召开全所民警大会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讨,同时给予提醒谈话,警醒其增强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五是加强执法监督,由法制大队牵头对各派出所办案场所再次开展全面检查,深入整改存在问题,通报全局举一反三、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六是由监督室牵头对派出所值班民警佩戴枪支、警车使用登记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值班民警严格落实值班时间随身佩戴枪支制度,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登记工作;七是对巡察发现存在警车使用登记制度不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个别派出所责令迅速纠正错误,向分局作书面检讨。

6. 关于财务管理廉政风险依存问题的整改。一是责令个别所队整改个别民警重复领取加班补贴、加班情况公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责令有关民警退回重复领取的补贴,同时进一步严格有关申报、审核工作程序及责任,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分局主要领导多次约谈法制大队领导,要求强力处理历史欠账,确保“保证金”问题逐笔消化、尽快清零;三是法制大队成立工作小组,逐笔逐项核清了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监督指导各办案单位逐笔整改;四是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具体原因,研究制订相应工作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指导清理整顿工作;五是由警保室制订点对点整改方案,深入整改个别派出所及分局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着力解决“从严治警不力,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强”问题

1. 关于对数字证书监管不力,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是要求各所队切实加强数字证书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专人专用”、“谁持有,谁负责”制度,严禁将数字证书交由辅警代为使用,坚决堵住安全漏洞;二是重申上级规范,加强全体民警保密教育和公安信息安全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定期组织分局民警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严格警务辅助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证书的审批备案制度,建立登记台帐,定期开展检查,对违规个人及单位进行全局通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 关于对消极执法致使刑事案件线索流失问题的整改。一是向各派出所重申有关办案制度,确保如实立案、有案必立,加强法制监督,做到依规办案、严禁违规降格处理,严格办案程序,把公平、公正的法治要求落实到每一宗案件中;二是责令经办派出所认真整改“办理顾某被殴打案拖拉扯皮”问题,严格规范接处警和受案立案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健全所内案件交办、督办工作机制,落实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制度,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四是由监督室对某派出所“办理马某等涉嫌开设赌场案件中草率大意、拖延取证导致关键物证遗失”问题进行核查,落实问责措施,启动问责程序,责令该所向龙湖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分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该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办案民警责令书面检查、给予“红脸出汗”式的谈话提醒;五是由法制大队督导某派出所对谢某和纠纷案件开展自查,纠正执法问题,对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同时组织全所民警学习教育,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六是责令发现问题的个别派出所制订点对点整改方案,加强办案民警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切实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3. 关于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偏差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分局领导亲自督办农民工王某追逃欠薪反被殴打案件,通过市公安局、分局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提供技术支持,2020年12月22日龙珠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在福建省漳州市将潜逃的蔡某抓获归案,随后积极协调、沟通涉案的某公司,2020年12月30日促使被侵害人王某夫妇与某公司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当天王某夫妇亲笔书写《感谢信》送到龙珠派出所,对市委巡察组及龙湖公安分局、龙珠派出所帮助其解决困难表示衷心感谢;二是由龙津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加大对蔡某拒不执行案的办案力度, 2020年5月2日在抓获蔡某后迅速查明所转移设备去向,将有关嫌疑人抓获归案,明确告知现设备买主必须履行保全责任(只能使用、不得再转手买卖),待法院判决后再进行处理;三是加强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责令某派出所制订点对点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行政案件办结率偏低的问题,该所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落实对案、分管领导督办制度,成立工作专班于2021年2月22日、3月5日、3月11日、3月31日、4月7日多次开展行政案件“对案”工作,自查近年来行政案件,其中部分已转刑事立案,部分有瑕疵立即整改,部分予以行政处罚;四是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基层执法工作高效规范,努力提升行政案件办结率。

4. 关于对辅警队伍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工作,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有关辅警管理工作规定,将辅警队伍管理职能由原治安大队归口为政工室负责;二是加强辅警队伍守法教育工作,2021年2月起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辅警队伍专项教育整顿,组织全体辅警认真学习《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汕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签订《汕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遵纪守规保证书》,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规范执勤行为,努力打造文明执勤、廉洁高效的辅警队伍;三是开展辅警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辅警观看市公安局拍摄制作的《忠诚铸警魂》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四是落实辅警队伍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用人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名辅警明确一名带辅民警,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坚决防范辅警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推动龙湖公安事业发展进步

下一步,分局党委将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和党史学习教育,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大力清除“顽瘴痼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党建引领、政治建警、铸魂强警作为第一要务,确保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铭记党的奋斗历程,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深入推动龙湖公安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两个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从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抓起,从整治陋习、正风肃纪抓起,确保分局各级班子同心同向,努力营造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的良好氛围。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前期整改过程各级党组织先后制定的35个规章制度、86项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充实、长期坚持,确保反馈问题真正得以解决。

(三)强化责任担当,履好职责使命。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深挖队伍管理方面的病灶和短板,坚持抓党建促工作、抓班子强队伍、抓纪律硬作风,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全面服务全市、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龙湖公安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77183;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龙湖公安分局巡察整改办,邮编505041。

中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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