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潮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某华涉嫌贪污犯罪一案。区纪委领导同志带队,组织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部分办案人员及被告人原单位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到现场旁听了庭审过程。 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把庭审现场变成课堂,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是潮南区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生动实践。 在庭审现场,党员干部全程观看了案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庭审全过程,面对面“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 “庭审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表示,法院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达到了以案警示的良好效果,将引以为戒,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廉政意识,做到警钟常鸣、依法用权、秉公履职。 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为的是进一步增强办案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人员,旁听庭审的过程,既是再次审视案件的过程,也是一次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过程。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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