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上午,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外砂镇迎宾南路发生一宗交通事故,现场造成一人受伤。 民警们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银色长城越野小车陷在路边的田埂里,有一名血迹斑斑的男子倒在路边,伤势较为严重。经查,受伤男子是一名环卫工,当天上午7时许,他正在迎宾南路一带作业,突然被一辆小车撞倒。 民警对陷在田埂里的越野小车进行调查,发现该小车只在车头悬挂了一块粤A号牌,驾驶员不知去向,初步怀疑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取证,发现车里竟藏着数把大砍刀、棍棒等物品。 驾车撞人后逃逸,车内还藏着如此多危险的管制刀具,龙湖五中队民警马上开展侦查行动。经工作,民警发现河南人李某有较大嫌疑,再经过比对,确认越野小车现车主为李某。 这名男子称自己名叫刘某,是李某的同乡朋友。2017年7月12日凌晨4点多,刘某与李某在澄海吃完夜宵后,借了李某的车到外砂镇一酒店载一位朋友。 刘某与朋友随后又驾车到市区吃了早餐,再将朋友送到新溪镇后打算返回澄海。刘某沿着金新路-机场路-迎宾南路行驶,由于整夜未眠感觉疲劳,他竟然在开车过程中打起了瞌睡!当行驶至迎宾南路时,车辆冲入田野,刘某惊醒后下车查看,发现车辆无法开回路边,就径自离开现场准备找李某帮忙。 刘某称,他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开车有撞到人。当他和李某两人返回现场时,看到有交警正在勘查,他听到围观群众说有人被车撞伤后,心里慌张,害怕承担责任,选择了逃逸。7月13日,迫于侦查压力,刘某来到龙湖五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加上他肇事逃逸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刘某处罚款3500元,合并处行政拘留二十天。 目前刘某已被送入拘留所。这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从发生到驾驶员落网,龙湖五中队民警前后奋战了28个小时!相关部门正在对环卫工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构成重伤,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
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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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