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南澳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各项任务基本落实到位,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成果公示如下。 一、自查自纠方面 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六类对象必谈”“六种情况必谈”和“六项内容必谈”,开展3轮谈心谈话,累计谈话109人次,实现全覆盖。针对谈话记录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关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分析报告》。 二是组织开展个人自查。将“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明确法院系统自查事项和要求。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和谈心谈话后,组织全院干警开展3轮主动自查填报,每位干警均按照要求如实填报,院党组对主动交代的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了处理。 三是高质量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5月8日至10日,全院7个党支部相继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5月14日,召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会前认真自学、撰写剖析材料、征集意见建议,会上大胆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成员的批评,梳理形成了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分别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二、组织查处方面 认真开展“七查”工作,对涉黑恶案件(线索)开展倒查,对2018年以来的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利用综合业务系统等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全力配合县委队伍建设巡查和县检察院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广泛拓展线索收集渠道,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扎实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坚持查实一个、处置一个、销号一个。 三、专项整治方面 (一)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员额法官学习“三个规定”;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针对“三个规定”作宣讲解读,结合案例作警示教育。对2019年以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假诉讼等案件进行“回头看”,自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问题。依托最高院报告平台,组织全院干警填报,落实“每月一报”制度。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整治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第一时间召开关于整治法院干警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专题部署会,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过程中,重点宣传禁止违规经商的政策规定。向全院干警发放告知书,由干警及配偶签名承诺没有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根据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我院没有干警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制定了关于加强干警从业管理的制度,明确今后加强干警入职审核把关、岗前任职承诺等。 (三)整治办理“减、假、暂”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我院1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接受市中院、市委政法委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已按规定严肃处理。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南澳县人民法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注重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办案行为。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就拖延立案情况进行排查、抽查,全面摸查不及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现象,院党组对没有按规定及时立案的干警作出了处理。下大力气整治长期未结案件,目前我院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5件,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承办人找准原因、抓紧结案,建立起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对长期未结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强化监督管理,修订《案件质效管理办法》,将涉及企业老板和公职人员、赌博、经济、寻衅滋事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等案件列入监督的范围。 (五)整治离任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进一步加强与离任人员联系,向辞职干警、近三年退休的老同志发放告知书,解读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均作出离任后不违规从事律师职业、不充当司法掮客的书面承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顽瘴痼疾整治公告,广泛征集我院离任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执业的问题线索。制定了关于整治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建立源头预防、执业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六)整治政法系统行业部门其他突出问题 大力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各业务部门自查2019年以来的案件,重点查民间借贷、以物抵债、执行款物分配等领域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整治诉讼费收缴与退还突出问题,对照省高院、市中院文件规定,清理诉讼费应退未退、应收未收的情况。进一步简化诉讼费退费审批流程,缩短退费时长至7个工作日内。着力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实行“一案一账号”,严格按照执行案款发放审批程序,做到审批发放线上线下同步操作。 四、建章立制方面 全面梳理、研判顽瘴痼疾整治及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围绕“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等四个方面内容,制定出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等制度12项。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开展“把群众当亲人、把诉求当家事”司法为民办实事活动方案》,确定8方面37项具体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要有: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主动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促进快立、快审、快结。委托高校农业专家为挂钩村名优红薯提供土壤改良生物技术,助力“一村一品”发展新模式;与县电视台合作创办《法治乡村》电视普法栏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组建“3+N”调解小组(法官、村书记、治调主任+特邀调解员),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源头;与人行南澳县支行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室”,探索“金融调解+司法确认”的创新举措,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我院为民办实事活动颇有成效,相关做法被汕头电视台报道,受到省驻点指导组领导的肯定。接下来,南澳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除积弊,以攻坚克难的成果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查纠整改成果长效化, 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良的法治环境,为迎接建党100周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澳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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