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规范摩电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电驾乘人员安全文明意识,全面压降摩电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天上午,汕头公安交警部门率先在青桔单车企业组织开展“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活动中,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黄玲为青桔单车员工上了一节精彩纷呈的交通安全课。黄玲警官以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为例,提醒大家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行车安全,坚决杜绝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场人员一同签订了《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今后出行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交通规则。 青桔单车负责人表示,他们企业员工在驾车上路之前,安全员都会先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同时检查安全带是否系好,以确保出行安全。 随后,民警和该企业员工一同来到长江天山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民警的带领下,他们积极投入到交通劝导活动中,发挥交通志愿精神,协助执勤民警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向过往群众分发交通安全宣传小福卡,用实际行动为汕头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出一份力。 我们通过开展创建评选摩电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活动,建立完善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交通秩序好转,摩电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下降的目标,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 黄玲 安全是我们最重视的工作,无论是安全生产、安全作业,员工的安全驾驶,我们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确保公司从上到下懂安全知危险,也会避险。在提升员工的安全驾驶意识方面,我们要求做到:宣传到位,在员工入职培训中强调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责任到位,依法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做到监督到位,设置企业交通安全员,负责员工的安全、安全驾驶检查等等。——汕头青桔共享单车城市运营部经理 郑炎辉 “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示范企业”评选标准 1.设有专职或兼职摩电交通安全员,对企业人员开展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要在企业内部开展常态化的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和提醒企业人员驾驶摩托车做到有牌证、限二人、戴头盔、靠右行。 2.建立专门的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管理基础台帐,有组织摩电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活动、日常管理情况的文字和照片记录,以及摩电车辆、驾驶人的基础动态台帐。 3.年度内未发生涉及该企业人员驾驶摩电车辆负同等责任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4.年度内企业人员没有发生醉驾、酒驾、毒驾、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达报废标准、组装、改装的摩托车;套用、伪造摩托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企业人员驾驶摩电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摩电载人、载物不违规。 6.设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活动室、阅览室,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视(音)频播放设备及交通安全文明期刊、杂志、资料。 7.设有固定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栏,宣传内容及时更新。 8.企业与全体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 9.企业配备酒精度快速检测设备,制订“上岗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接受酒精度检测”制度,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情况。 10.通过多举措重管理,能够在企业内部形成努力创建“零摩电事故违法”企业的良好氛围。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你坚守的背影真帅!晚高峰大雨突袭,“浇”警坚守 胆真大!男子醉酒驾车上路,竟还搭载同事...... |
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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