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湖法院外砂法庭通过“联动联调+司法确认”模式,快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将矛盾成功化于诉前。 012021年6月4日 陈某来到外砂法庭起诉谢某,称其与谢某系朋友关系,谢某向陈某借款约3.8万元未还,因谢某系新溪街道中三合村的村民,且该案件金额较小,法庭立案法官告知陈某,法庭与司法所建立了联动联调机制,可以选择更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当陈某得知联调达成协议后可申请法庭司法确认,无需收费,司法确认裁定书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时,当即决定前往新溪司法所申请联调。 022021年6月4日下午 陈某到了新溪司法所后,工作人员办理完手续,马上联系谢某,因临近周五下班时间,谢某因工作无法赶到司法所,故约双方周一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了解到双方对该笔借款的归还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粤政易联动联调工作群邀请法庭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共同调解。 032021年6月7日上午 法庭干警来到新溪司法所。针对陈某和谢某双方对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及利息计算等产生分歧的问题,法庭干警在调解过程中先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在法庭干警与司法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意见:陈某同意将借款本金减免为2.6万元并免除利息,谢某应于2021年9月前付清。司法所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为双方拟定调解协议,陈某与谢某在签完调解协议后,随即向法庭干警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庭干警当即办理受理手续。 至此,双方多年的纠纷终于化解,法庭和司法所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效果。 外砂法庭从今年4月建立联动联调机制以来,积极探索,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方位、多领域地开辟便民、利民纠纷化解通道,至今已联合辖区内司法所成功化解多宗纠纷,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模式,进一步推动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治理协调共进的格局。 来源:龙湖区人民法院 ● 龙湖政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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