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严格控制疫情的蔓延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最新信息,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进行工作联系,表达诉求,了解案情进展,尽量减少出行。二、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书面材料的,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微信群或联系0754-89977100进行预约。相关人员如确需来检察院的,请自行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如有最近去过疫情严重地的,请及时告知。体温异常的,请务必先行就诊。四、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即日起,本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有信访诉求,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潮南区人民检察院;邮编:515144。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的要求,及时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五、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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