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3月22日,南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相关问题的公告》,要求全县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发挥民政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倡安全文明低碳祭祀。 公告提出,今年清明祭扫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10日,广大群众可结合实际,错峰选择祭扫时间。建议四类人群不参加祭祖:一是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人员;二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三是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以及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四是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后7天内的健康监测期间。公告同时还对其他工作作了强调。 针对近期市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清明公墓祭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县殡仪馆负责人。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1797764012349194240 长按二维码 了解文明南澳微信号:naxcwb新浪微博:@文明南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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