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县礼堂隆重召开。会上,县委书记张林向大会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南澳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并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 张林强调,必须以更高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全县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要强化理论武装,以政治建设引领发展;坚持民主法治,以强大合力推进发展;夯实基层基础,以坚强堡垒支持发展;打造过硬队伍,以实干业绩推动发展;从严管党治党,以清风正气保障发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抢抓机遇,接续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南澳篇章。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黄权,办公室主任陈佳、第二检察部主任郑奕驹等3名来自县检察院的党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他们一致认为,县委工作报告是一份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好报告。其中针对坚持民主法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工作描绘了目标和蓝图,重点鲜明突出,措施切实可行。县纪委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在政治建设、监督问责、惩贪反腐、政治巡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南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作为基层检察人员,代表们纷纷表示,要结合南澳实际,立足本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澳作出贡献,为我县争当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排头兵、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发展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9月30日下午,县检察院迅速召开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南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黄权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大会精神,切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高水平打造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花园海岛贡献检察力量。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本次党代会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照新使命和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定落实本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工业不上岛”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在服务保障平安南澳法治南澳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继续发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在全院范围内从上至下,通过党组会、部门会议等形式掀起学习热潮,切实将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本次党代会的要求上来,凝聚全院共识,全力推动南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中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最后,小编带你们来仔细听听检察机关代表的心声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我光荣当选为县党代表。参会期间,我和其他代表一起听取和审查了第十三届县委工作报告、县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了新一届南澳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汕头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完成了自己的代表使命。 县委张林书记的报告凝聚智慧、求真务实,客观全面阐述了南澳县五年来在跨越追赶奋斗历程中的实践经验。如果说过去五年的成绩值得骄傲,那么县委报告中关于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举措则更让人倍感鼓舞、催人奋进。研读报告时,有这么几个“关键词”浮现在眼前。 报告中指出“社会治理全面加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细胞’工程,连续四年获评全国信访‘三无’县。”南澳县委坚持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法治思维逐渐深入人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指引着我们在工作中要绷紧法治思维这根弦,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不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南澳县检察院依法办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宗,并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准确认定违法所得确保黑财应收应收,通过深挖扩线向纪委监委部门移送的线索立案查处“保护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各镇区开展社会治理专项整治,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社会治理等方面均取得重大成效。 生态 报告中指出“高水平打造生态优美、宜居宜游的花园海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如今已成为全民共识,而这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最有力的宣言。南澳岛作为粤东一颗璀璨明珠,自有打造出“全岛是花园,处处见美景”海岛乡村特色的巨大潜能,回归检察履职,我们要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公益诉讼监督标准,主动服务和保障南澳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南澳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守护海洋”“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先后办理了海岸线“车缯棚”清理、“牛蛙养殖”污染治理、红色资源保护修复等一系列诉前程序案件,助推南澳县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了良好社会效应。 民生 检察院前永远有“人民”两字,检察官永远都是“人民”检察官。司法为民,是永恒不变的主题。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更多的是邻里纠纷、民生小案,作为检察官,就是要深入群众,在案件办理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释法解惑,用专业真诚的司法服务为群众解难题、化心结。 履职中,南澳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牢固树立“少捕慎押”理念,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审前羁押率,并不断加大对被害人司法救助力度。 回应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我深感重任在肩,我将认真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和使命,将党代会精神与自身的检察职责相结合,特别是发挥自己从事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优势,从维护和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推进民生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为推动南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