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违规参股借贷;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原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七、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渠道:值班电话:0754-88891733举报信箱: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西门公告栏右侧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1号收件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督察室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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