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汕头新闻 汕头政务发布 查看内容
汕头市拟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汕头信息 2021-9-28 00:09
4012 0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 ...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往期推荐0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办
02汕头市“惠民保”要来了!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缴保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编辑/松松


 
觉得“汕小布”发的这篇文章值得推荐


请点这里哦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5-1-10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