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龙湖新闻 汕头龙湖公安 查看内容
龙湖警方告诉你如何依法文明养犬
汕头信息 2021-9-20 14:57
6098 0
摘要: 从汪星人进入家里的那一天起它便成为家中的一位成员但每一件和狗狗相关的事例如无视规定、不讲文明、不栓狗绳却是违法行为!请记住依法养犬才是真的宠爱!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 ...



从汪星人进入家里的那一天起

它便成为家中的一位成员

但每一件和狗狗相关的事

例如

无视规定、不讲文明、不栓狗绳

却是违法行为!

请记住

依法养犬

才是真的宠爱!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另外,法律还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文明养犬,要靠监督执法,更要靠自觉。

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狂犬病都有哪些常识?
文明养犬,该怎么做?↓↓↓













而自我市创文开展以来,市民的文明素质明显提升,过去的不文明遛狗现象已减少很多。不少人带狗只外出,都会拴绳,并随身携带小铲和塑料袋,方便处理狗只粪便。但据小编观察,如今还是不时会在路上遇到遛狗不拴绳、狗只随地便溺的不文明现象。



△文明养犬 牵紧“文明绳”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犬只饲养,有严格的申报制度,如何管理也有较为明确的规范。按规定,特区养犬遵循总量控制原则,分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从事犬类的养殖、销售和举办犬类展览。同时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经批准养犬的,应按相关程序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否则将受到处罚。

《汕头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

(一)在一般限养区登记的犬只,不得在重点限养区饲养;

(二)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三)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执行安保和专业团体表演用犬除外;

(四)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人力车除外);

(五)小型玩赏犬出户时,应挂犬牌、束圈链,并由成人牵引;

(六)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

(七)即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八)定期送犬进行检疫和免疫。

重点提醒:如果取得《养犬许可证》,但违反管理要求的,由公安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养狗并无不妥,但必须依法依规,遛狗不拴绳、狗只随地便溺等陋习务必坚决摈弃。接下来,龙湖公安机关将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巡查行动,一旦发现遛狗不牵绳、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文明养犬宠爱有方做文明市民需你我同行



-END-

来源/央视新闻、文明广东 、文明汕头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1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