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管控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当前,福建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外溢风险,且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探亲、出游旅客增多,疫情防控压力大增。为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当前我市重点场所疫情管控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时关停全市歌舞(KTV)及游艺娱乐场所、酒吧、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 二、严格落实全市公园景区(旅游景点)、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电影院、剧场、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休闲场所,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托幼和校外培训机构,福利院、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接种疫苗和防控知识宣传,提倡无接触支付。其中,景点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各类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5%。 三、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压减各类活动次数和规模,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汕参加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END- 来源|汕头橄榄台 编辑|林茵 审核|马志勇 叶旭斌 微信公众号:潮南公安 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平安潮南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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