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一宗拟作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0日10时 2 听证会地点: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3 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1年9月9日17时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有效证明,出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体温检测,未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录音录像。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同志 联系电话:0754-87763631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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