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中国残联出台《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 9月2日上午, 中国残联支持浙江残疾人共同富裕新闻通气会在杭州召开。省残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和特色亮点等,并与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新华社浙江分社、央视浙江记者总站、中新社浙江分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浙江发布、钱江晚报、浙江在线、天目新闻、小康网等十余家媒体参加。 《实施意见》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系统提出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系列举措,为全国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积累实践经验、提供省域范例。 《实施意见》聚焦八个重点领域,支持浙江先行先试。 在残疾人兜底保障方面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浙江逐步扩大全省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净居亮居”工程,加快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 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方面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浙江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机制,支持残疾人通过电商文创等新业态实现就业,鼓励残疾人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参与各种形式的集体合作,拓展增收渠道。 在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方面 支持浙江推进各市、县(市、区)建成公益性残疾人专业托养(照护)机构,每个镇(街道)和万人以上的乡都建有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 在残疾人公共服务方面 支持浙江打造一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水平建设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等一批国家级基地。 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 支持浙江健全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认证、公益诉讼等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升级,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 在残疾人智能化服务方面 支持浙江构建集全周期服务“一件事”、精准化服务“一张表”、综合性服务“一个区”于一体的残疾人服务模式。 在社会化助残动员方面 支持浙江创新推进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助残服务品牌。 在区域帮扶合作方面 支持浙江率先构建东西部残疾人帮扶机制,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助残服务新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分批打造阶段性成果。 具体提出了首批政策保障与改革授权清单(2021—2022年),支持浙江承办2022年杭州亚残运会、推进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探索残疾人康养一体化发展、加强助残标准化建设、承接“高科技企业助残全国试点”和“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基地建设等9项工作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发挥浙江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窗口”作用。组织残疾人收入状况监测,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精准反映工作成效。及时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广一批。讲好浙江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和精彩故事,构建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对外宣传话语体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来源: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龙湖区各定点康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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