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积极参加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致朝阳区选民的一封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至12月底完成,将选举产生450名区人大代表和1178名乡人大代表,并分别召开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全区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法律规定,区、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组成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将直接影响区、乡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全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区今后五年的建设和发展,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分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工作阶段。在选民登记阶段,具有本市户口,年满 18 周岁(以投票选举日为标准)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之外,均应当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户口在外省市,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与现工作单位签有合法工作合同并已工作半年以上,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已经参加过上一届本地选举的非本市户口人员,经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登记。选民登记是对公民选举资格予以法律上的确认,请广大选民积极主动配合选举工作人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投票选举阶段,选民应当在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投票选举日,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广大选民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活动,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参加选举,投好庄严而神圣的一票,为圆满顺利地选出我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共同做出我们的努力。 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更多信息 等您来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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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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