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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商品试用到期消费者未作表示,怎么办?

2021-8-17 11:57|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2662| 评论:0

摘要: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正确答案:A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 ...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重大成果

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它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正确答案:A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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