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个为主、两个纳入”的义务教育基本政策,积极回应和尽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入学诉求,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精神,遵循“生源就近入学”、“电脑随机摇号”等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在确保所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都有相应学位的前提下,努力解决金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现将金平区2021年公办小学空余学位调剂安排公告如下: 一、调剂对象 不符合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第一至五批的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不能申报本次调剂) 二、调剂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金平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以上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查验依据。 (二)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金平就业务工。 以上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具有社保,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含单位在金平辖区范围内的市直单位)为查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没有购买金平社保的,以工作单位证明(从事个体生意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为查验依据。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金平区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重新报名,参加接受调剂学校的学位申请。该类适龄儿童以父母持有的居住证地址(没有居住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居住地依据,按居住地所在片区填报志愿参加调剂摇号。 以上适龄儿童经调剂摇号后,仍未被录取的,如具有本市非金平户籍的,可申请由区教育局兜底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接受调剂的公办学校就读。非我市户籍的且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时间安排(初定) 1.2021年8月17日上午9点至18日下午5点,适龄儿童家长在金平区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办小学入学网上调剂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同时各公办小学进行网上学生资料初审。 2.2021年8月19日至20日,通过初审的适龄儿童到所填报调剂摇号的第一志愿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学校不代表录取学校。 3.2021年8月21日,教育局确定各校调剂补录学位数和摇号学生名单。 4.2021年8月23日进行金平区公办小学调剂现场摇号,并导入录取结果和推送录取通知。 5.2021年8月24日,各公办小学进行调剂报名新生报到。 四、其他事项 1.在学位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学位申请及安排资格。 2.已被公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调剂摇号,否则将取消其摇号取得学位。 3.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调剂摇号。如出现已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摇中的情况,其学位自动取消。 4.经调剂摇号摇中学位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空余学位录满的学校,因适龄儿童自动放弃录取而再次造成的空余学位,不再组织补录。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金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申请空余学位调剂的流程及办法 金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申请空余学位调剂的流程及办法 一、报名对象 不符合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第一至五批的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不能申报本次调剂) 二、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点至18日下午5点,扫描二维码进入“金平区小学报名入口”,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系统将根据“服务范围”所属街道,匹配到所在片区的若干所公办小学,由家长按照自己意愿填报公办小学志愿,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十个公办小学志愿(视具体所在片区而定)。学生家长一旦修改填报志愿并确认提交报名资料,志愿及资料将无法进行修改。 (二)之前已经在平台注册报名过且未被公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需继续使用原注册报名的微信号扫描二维码,直接修改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填报公办小学志愿,系统不撤回原有报名状态。 从未在平台注册报名过的适龄儿童,则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入口后新增适龄儿童报名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资料填报、上传及志愿填报。 特别提醒: 1.所有适龄儿童在填写、修改报名信息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在选择所在服务范围的街道时,必须准确选择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为准)地址的街道,方能确保审核通过。没有准确选择街道的,将被审核不通过,因审核不通过而错过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取得调剂资格,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 3.在上传佐证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照所属类别要求上传、修改佐证材料。包括用于证明孩子与家长身份的户口本、出生证;用于证明居住地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用于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金平辖区内就业务工的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4.所有适龄儿童在填报志愿时,应尽量将所有志愿填满,填报志愿时要按热门学校与冷门学校相结合、近距离学校与偏远距离学校相结合的原则,增大摇中几率。一味填报热门学校,将可能无法被摇中。 (三)经网上初审通过后,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推送的提示,于8月19日至20日在指定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视为取得调剂摇号资格,不代表被审核学校录取。没有按时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将被审核为“不通过”状态,无法取得调剂摇号资格。 三、调剂摇号 金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8月23日举行金平区公办小学调剂摇号现场会,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产生摇号结果,由系统向经调剂摇号录取的家长推送录取通知,家长也可通过登录“e校通”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四、新生报告 经调剂摇号摇中的适龄儿童,于8月24日带上相关证件、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告,准备新学期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