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 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 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资格证书领取 2021年上半年(含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在澄海区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可领,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如委托,需凭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领取,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领取时间 2021年8月16-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 : 00- 5 :00 领取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三楼 人事股306室 领取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认定申请表重要,不能遗失)。 二、资格证书领取时 要做好防疫措施。 领取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等,认真做好防疫措施。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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