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韩江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母亲河韩江水质健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2021年7月27日,龙湖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汕头市公安局港航分局、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等9个职能单位在龙湖区龙华街道大衙渡口联合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之—“坚持人水和谐 建设生态文明”环保宣传活动,陈晓轩副院长及刑庭相关干警出席活动,活动旨在呼吁人们合力守护韩江的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宣教、执法巡河等形式,向沿河的群众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向民众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本次活动告知广大市民,法律对于在保护区内规定禁止的行为是“零容忍”的,杜绝非法电鱼、毒鱼和肆意在保护区游泳钓鱼等违法行为,倡导共同守护韩江母亲河。 龙湖法院组织刑庭办案人员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呼吁市民自觉遵守水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法官助理汤仰聪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入浅出阐释关于水源地违法犯罪行为的类型和法律后果。 随后,渔政、公安、海事执法船只开展河面巡查,检查有无向河中倾倒垃圾、非法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带领志愿者们沿着韩江水源保护区堤围劝离野泳、野钓人员,捡拾河岸和堤围的垃圾杂物。沿途不少群众在志愿者精神的感染下,也纷纷参与行动中来。 保护好饮用水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市民的支持。通过此次活动,改善了韩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卫生,提高了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教育引导市民共同维护、保护好为民美丽的母亲河。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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