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施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按照新规,房屋建筑工程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不需要像以往一样一次性为整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尽早进场开工。 根据新的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满足相应报建要求的条件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不同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可分为“三阶段”“两阶段”及“不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中,分三阶段是指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分两阶段是指将三阶段的前两个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和“地下室”合并为“±0.000以下”,即按“±0.000以下”“±0.000以上”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样,房建工程也可像以前一样,不分阶段一次性直接申办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据悉,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建设单位已依法取得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依法确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且施工场地已具备基本施工条件。同时,建设单位具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还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按照规定,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包含挖土、护坡、降水,也可包含在基坑开挖时满足工序需要的基础施工、桩基础施工或地基处理施工。申请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在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 在办理流程方面,申请前,申办人可登录“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办项目施工许可相关信息录入提交完成后打印“一张表单”;接着,申办人向市政数局三楼西厅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市住建局收到申报材料,审查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提交补正材料时间)。 来源:汕头日报,编辑:沐木 觉得“汕小布”发的这篇文章值得推荐 请点这里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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