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我为交通安全代言 大喇叭我讲给你听 ![]() 为着力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创造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联合青桔单车开展“我为交通安全代言,大喇叭我讲给你听”活动。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交通安全,内容可参照附件,也可自行创作,形式不限,可以是朗读、朗诵、说唱、歌唱等,语言可以是普通话也可以是潮汕方言。也可自行创作,可以是一句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我是XXX,我为交通安全代言,+标语(例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作品最长不超过500字。 活动内容 “我为交通安全代言”活动通过向全社会征集音频,形成人人都是交通安全代言人的氛围,评选择优的音频通过微博、微信、抖音、汕头电台等媒体平台和全市各地“大喇叭”传播,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等,保持话题热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和覆盖面。 投稿方式 将作品发送至邮箱:741443955@qq.com(标明活动主题+作品+姓名+联系方式) 活动时间 7月1日~31日 活动目标 以全面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为主线,统筹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宣传渠道,集中开展多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交通法治精神。 本次活动由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广大市民最喜欢的“大喇叭”音频,前30名可获得青桔电单车全国畅骑卡(奖品由青桔单车提供)。 “大喇叭”音频参考附件 乡亲们(称谓自定),注意了!今天汕头交警给大家讲个很重要的事情!关系到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大家注意听。我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所以,我们在日常出行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有车牌、戴头盔、靠右行!有车牌、戴头盔、靠右行!有车牌、戴头盔、靠右行!人货不能混载!不能混载!不能混载!不要搭乘超载车!不要搭乘超载车!不要搭乘超载车!红灯停,绿灯行。红灯坚决不能闯!红灯闯过去了就比别人快那么几秒,闯不过去,您比别人快的可能就是一辈子了!无证驾驶可拘留!可拘留!可拘留!夏天到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可以撑遮阳伞!不可以撑遮阳伞!不可以撑遮阳伞!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要想驾好车、行好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就必须要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希望人人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活动解释权: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交警部门联合市创建办开展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喝酒休息数小时后就能开车?错了!一男子因此被交警查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