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汕头各区县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具体通告如下: 目录 01| 金平区 02| 龙湖区 03| 濠江区 04| 澄海区 05| 潮南区 06| 潮阳区 07| 南澳县 ①金平区·通告 金平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金平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金平区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设立举报电话0754-88993319。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1750573462@qq.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金平区住建局615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保密规定 金平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金平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 ②龙湖区·通告 龙湖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龙湖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 电话举报 龙湖区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075488260734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lhrqz8826@163.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622室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有效的举报线索,相关部门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瓶(不含)以下的,举报人将被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不含)的,举报人将被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不含)的,举报人将被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举报人将被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四、保密规定 龙湖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由龙湖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③濠江区·通告 全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现象等线索,包括但不限以下情形: (1)未经有权机关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包括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的企业或个人; (2)液化气经营企业充装无本企业二维码的自有产权气瓶; (3)液化气便民服务点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4)液化气便民服务点倒灌、分装瓶装液化石油气;(5)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装载、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6)居民、企业、集体食堂、餐饮场所、宾馆酒店等用户使用过期未检钢瓶或未安装二维码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瓶。 (二)内容要求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电话87492850(工作日9:00-17:30),87490655(夜间及节假日)。 (二)邮箱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电子邮箱(hjqzjjzhg@126.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珠浦住宅小区A幢濠江区住建局,邮编515071。 (四)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濠江区珠浦住宅小区A幢四楼综合股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根据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奖励;20至49瓶的,给予1500元奖励;50至99瓶的,给予2000元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奖励。 四、保密规定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由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0日 ④澄海区·通告 澄海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澄海辖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澄海区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075485860751。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stchrfb@163.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蓬岭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住建局,邮编515800。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澄海区蓬岭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住建局人防和燃气管理股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四、保密规定 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 ⑤潮南区·通告 潮南区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实行有奖 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电话075487909609、 075487916256。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Cnzjjzhg@163.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15144。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股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查获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 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保密规定 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潮南区住房和建设城乡局 2021年6月20日 ⑥潮阳区·通告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潮阳区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等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设立举报电话:0754-83604111。 (二)邮箱举报 设立举报邮箱: cyrq83604111@163.com。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5号建设大厦,邮编515100。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5号建设大厦313室(区住建局燃综股)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查获实瓶数量20瓶以下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20至50瓶的,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50至100瓶的,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100瓶以上的,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保密规定 潮阳区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本公告由潮阳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9日 ⑦南澳县·通告 南澳县广大市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南澳县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 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现象等线索。 (二)内容要求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南澳县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0754-86812797。 (二)邮箱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邮箱(naxzjj@126.com)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邮编515900。 (四)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根据有效的举报线索,相关部门查获非法“黑气”储存点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黑气”销售点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瓶(不含)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20至50瓶(不含)的,给予举报人15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50至100瓶(不含)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查获非法瓶装气瓶数量在100瓶以上的,举报人将被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四、保密规定 南澳县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由南澳县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0日 汇总 各区县举报方式整理如下 (有奖举报) 金平区 电话举报:88993319 邮箱举报:1750573462@qq.com 来信举报: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来访举报: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六楼金平区住建局金平区住建局615室 龙湖区 电话举报:88260734 邮箱举报:lhrqz8826@163.com 来信举报: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邮编515041 来访举报: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东门六楼龙湖区住建局622室 濠江区 电话举报:87492850;87490655 邮箱举报:hjqzjjzhg@126.com 来信举报:珠浦住宅小区A幢濠江区住建局,邮编515071 来访举报:珠浦住宅小区A幢四楼综合股 澄海区 电话举报:85860751 邮箱举报:stchrfb@163.com 来信举报:蓬岭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住建局,邮编515800 来访举报:蓬岭路建设大厦十五楼住建局人防和燃气管理股 潮南区 电话举报:87909609;87916256 邮箱举报:Cnzjjzhg@163.com 来信举报: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15144 来访举报: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股 潮阳区 电话举报:83604111 邮箱举报:cyrq83604111@163.com 来信举报:潮阳区棉西路305号建设大厦,邮编515100 来访举报:潮阳区棉西路305号建设大厦313室(区住建局燃综股) 南澳县 电话举报:86812797 邮箱举报:naxzjj@126.com 来信举报: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邮编515900 来访举报: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南丰大厦4楼南澳县住建局综合管理股 来源 | 汕头市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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