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汕头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 开学时间定了 2021年8月29日至9月4日为第一学期第1周,开学时间为9月1日; 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2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开学时间为2月14日。 义务教育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其中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各21周)。 考虑到高考时间安排,高三年级开学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2日。 全面落实课程计划 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严格按照校历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202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弹性上学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 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的要求,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合理安排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在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教学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生涯规划等形式,丰富学生校内生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 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版权为汕头融媒集团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编辑/乐芃 校对/翌旸 编审/盛 瑶 编发审核/汕头融媒集团移动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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