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龙湖法院刑庭在审判一宗涉及邻里纠纷的刑事案件时,依法做好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纠纷进一步激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1月27日凌晨,被告人林某波在其家中播放音乐,因声音过大引起邻居即被害人王某坤的不满,上门前来质问,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斗,后被闻讯赶到的邻居王某高等人劝阻拦开并报警。随后,民警赶赴现场将被告人林某波带回调查。经汕头市龙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王某坤因外力作用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林某波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纪冰经过仔细阅读案卷,发现双方矛盾并不大,本案仅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争吵。于是立足于邻里和谐、互谅互让的角度,承办法官从双方矛盾症结入手,组织双方沟通协调,就本案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害人得到经济补偿,被告人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得以从轻处罚。 本案圆满解决,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防止邻里之间的矛盾升级恶化,维护了社区稳定和邻里和谐,当事人及家属均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法院的调解工作。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