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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剂新冠疫苗抵汕,接种记得先预约!购买这37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汕头信息 2021-6-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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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市民群众预约接种新冠疫苗的热情高涨记者从市卫健局获悉新一批27万剂新冠病毒疫苗昨晚运抵汕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年龄在18至59周岁且目前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市民可以到所在村居委会、单位登记后 ...

近日

市民群众预约接种新冠疫苗的热情高涨

记者从市卫健局获悉

新一批27万剂新冠病毒疫苗

昨晚运抵汕头

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年龄在18至59周岁

且目前身体健康

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市民

可以到所在村居委会、单位登记后

选择就近预防接种点团体预约

或者通过个人网络预约的方式

进行预约登记



市卫健局提醒,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我市实行先预约后接种服务方式,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人性化、便利化接种服务,以避免接种点人群扎堆、聚集情况发生。

据悉,截至6月1日12时,全市累计新冠疫苗接种1191383人(1395729剂次),已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共204346人。

5月31日

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我市

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核酸检测和

发热门诊就诊的温馨提示

并公布了

我市各级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

我市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

发热诊室名单

供市民查询

↓↓↓

35个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

  目前我市设有35个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具体为: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金平区人民医院、新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湖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三人民医院、龙湖区外砂社区医院、龙湖区新溪社区医院、龙湖瑞心儿童医院、龙湖恒泰康精神专科医院、汕头泌尿科医院、龙湖天佑医院、粤康颐养医院、汕头妇产医院、汕头岳惠正骨医院、汕头仁济骨科医院、汕头博德眼科医院、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濠江区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濠江区珠浦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上华镇卫生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潮南区人民医院、潮南民生医院、潮南区仙城镇卫生院、南澳县人民医院、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

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我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有: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龙湖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潮南民生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等14个。

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

我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有:市中医医院、金平区中医医院、潮阳区中医院、澄海区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金平区妇幼保健院、潮阳区妇幼保健院、澄海区妇幼保健院、龙湖区新溪镇卫生院、龙湖区外砂镇卫生院、潮阳区贵屿镇卫生院、潮阳区海门镇卫生院、潮阳区西胪镇卫生院、潮阳区关埠镇中心卫生院、潮阳区和平镇卫生院、潮阳区河溪镇卫生院、潮阳区铜盂镇卫生院、潮阳区谷饶镇中心卫生院、潮阳区金灶镇卫生院、潮南区仙城镇卫生院、潮南区井都镇卫生院、潮南区雷岭镇卫生院、潮南区红场镇卫生院、潮南区陈店镇卫生院、潮南区两英中心卫生院、潮南区胪岗镇卫生院、潮南区陇田中心卫生院、潮南区司马浦镇卫生院、潮南区成田镇卫生院、澄海区澄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海区东里中心卫生院、澄海区隆都中心卫生院、澄海区莲下中心卫生院、澄海区溪南镇卫生院、澄海区上华镇卫生院、澄海区莲上镇卫生院、澄海区莲华镇卫生院、澄海区盐鸿镇卫生院、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南澳县后宅镇卫生院、南澳县深澳镇卫生院、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卫生院等43个。

 市疾控中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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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同时,主动做好个人与同住人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味(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近14天内曾到过疫情发生所在市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村委)报备,并积极配合相应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市疾控中心强调

↓↓↓

  要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毫不放松地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到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市民注意

37种药物购买需实名登记

为落实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广东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包含风寒感冒颗粒、(复方)感冒灵、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布洛芬、利巴韦林等37种药品(各种口服剂型)需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购买。

 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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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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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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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前往药店购买药品,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为了疫情防控需要,部分药店提供不进店购药服务,保障购药需求的同时降低了风险。




汕头融媒集团移动媒体中心编审

汕头融媒记者:周敏 郭丹

部分内容来源:汕头橄榄台

编辑:昕

校对:蔡婷

编审:盛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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