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管领域立法工作,5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城管局有关立法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安排,2021年度城管领域有正式立法项目4个:《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审)、《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报送市政府审定中)和《汕头经济特区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准备开展前期调研),预备立法项目2个:《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中)和《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改)》(计划今年底重新启动修订)。 会议肯定了我市城管领域立法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同时指出,市城管局要高度重视,将立法工作作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立法任务。要切实按照《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安排,积极研究推进2021年度立法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4个正式立法项目,并将2个预备立法项目转为正式立法项目。要按照“小切口”原则开展立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实际出发,立管用、有效的法,立易懂、简短的法。要加强立法调研,加强与市各部门和各区县的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立法经验。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冰慧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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