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25日、5月27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委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要负责人带领财政经济委、财政经济工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赴潮阳区、龙湖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区财政、审计部门相关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龙湖区、潮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预算法相关要求,围绕预决算监督重点,开展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工作,深化和拓展人大预算监督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促进政府依法理财、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区政府及区财政等部门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预算法》学习宣传培训,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抓好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工作,规范预算执行和调整,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逐步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区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职能。另外,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不够规范和亟待加强的地方。 检查组指出,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贯彻执行《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二要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抓紧建立完善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推动改进预算编制。三要全面做好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作,按要求上报预算编制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四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国有资产和资源,逐步化解和清理历史挂账。五要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推动预算项目库建设,用好用足财政资金。六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供稿)编辑:陈冰慧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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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