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近日,我市公布了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此次入选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均建成于民国,梅花庐、皇后酒楼旧址、凯旋旅社旧址等均入选其中。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坚持保护和传承相统一,在保护中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金平区政府要按规定要求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设置标志牌,书面告知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并督促保护责任人对存在有损毁危险的历史建筑及时予以修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进一步深化活化小公园业态,把小公园开埠区真正做成汕头旅游名片。 来源 | 汕头融媒集团、汕头政务发布 |
2014-06-23
201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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