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将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性质、职权和义务,确立激励和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旨在真正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警务辅助队伍。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划分为勤务辅警、文职辅警两类。在类别名称上与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相关文件上保持一致。勤务辅警是指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等警务工作,文职辅警是指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相关工作。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行使职权的条件和范围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和纪律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责任追究 完善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保障 完善警务辅助人员的层级化管理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编辑:乐芃,校对:素琦,编审:盛、珩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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