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汕头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接种对象 居住在我市18-59岁的居民(且不限户籍)。 二、疫苗品种和接种程序 我市目前使用的是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两种灭活疫苗,这两种疫苗都是国家批准,有条件上市的疫苗,安全性、有效性也是经过国家的认可批准的。广大市民可以放心使用这两种疫苗。每位接种对象必须接种两剂次,规定第二和第一剂次的时间间隔是28天以上。 三、预约接种流程 1.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优先、居住所在地其次的原则,各行业主管单位、街(镇)、居(村)委、企事业单位完成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与本级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具体的接种单位,并至少在接种前2天将接种名单交给接种单位。 2.符合条件并且自愿接种的市民,可通过新冠疫苗定点接种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预约。 成功预约后,请按照预约好的接种时间和接种门诊,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时前往接种。 近日,我市将开设全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预约平台,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汕头”。 注:若有变化,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四、接种相关事项 (一)什么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患急性疾病者; ★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正在发热者; ★孕妇。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二)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接种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 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出现轻度不适,不必担心,这些反应一般2-3天内会自动消失。但出现发热不退或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