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3月19日至20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重拳出击,组织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在全市各重点路口路段、娱乐场所等区域,采取定点设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3月20日晚10时15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粤D/35***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凤凰山路金平路段时,被正在开展周末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的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江某某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江某某交代,当晚他在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白酒,随后驾驶摩托车准备返回家中,途经凤凰山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我对自己的酒驾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以后喝酒绝对不开车。——违法驾驶员 江某某 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生命无价,酒后勿驾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汕头交警一直在行动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跳舞!?民警:“你要不要去我们队里喝茶......” 直击现场!交警部门严查严处东海岸片区交通违法行为……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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