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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再出发】我市启动农村自建住宅消防“大体检”
admin 2021-1-4 09:13 |原作者: 大华网 |来自: 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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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冬春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报讯 (记者 袁晓金)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冬春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的村民自建住宅(含住宅底层商铺)。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检查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查房屋外窗(网),凡是阳台、外窗设置防盗网的,必须开设宽度、高度分别不小于1米的逃生口。二是查安全出口,凡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要立即改正。三是查电气线路,凡是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必须立即改正。电气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应选用合格电器产品并规范使用,入户线截面积应当大于10平方毫米。四是查违规住人,属于住宅底商的,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必须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五是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六是查竖向采光天井,多层、高层村民自建住宅开设竖向采光天井的,应在每层楼板进行封堵。同时要求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要求,各县区均已成立工作专班,以镇(街道)为单位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告还强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责令当场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关闭和查封;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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