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蓁)17日至18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率领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四联系指导组一行来汕调研,深入了解掌握我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短板,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督促指导我市全面对标对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曾湘澜参加相关活动。 林楚明一行先后到濠江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心、龙湖区呼援通社工服务中心实地调研,与相关人员深入交流,并召开调研督导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阶段来,我市扎实部署推动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高位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为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立法保障。 曾湘澜在座谈会上就我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据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在市委平安汕头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理专项协调组基础上,高规格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保障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力推动。制定印发《汕头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部署推动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关工作。 林楚明对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推进试点工作抓得紧、抓得准、抓得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把握市域特点,发挥政治引领、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先导、智治支撑等作用,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联动配合,严格考核奖惩,营造浓厚氛围,按时保质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