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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不文明交通行为频发

2019-4-4 09:48| 发布者:admin| 查看:261|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 詹嘉鹏)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逆行、电动车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往往是导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区各主要干道不文明交通行为频发,不仅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也有损市容市貌。 


  本报讯(记者 詹嘉鹏)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逆行、电动车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往往是导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区各主要干道不文明交通行为频发,不仅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也有损市容市貌。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南堤路看到,有两名中年妇女分别骑着自行车和电动车,肆无忌惮穿梭在机动车道上。随后,当她们骑行到南堤路与枫春路交界处的红绿灯路口时,不顾前方红灯横穿机动车道,把道路交通安全当成儿戏。在枫春路与城新路的交界处,记者看到有不少行人未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任性地穿行在车流中,险象环生。在非机动车道上,还有几辆自行车、电动车正逆向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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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春路邮政局附近,单车逆行现象频频出现。  本报记者 庄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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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春路与南堤路交界处,两位中年女性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本报记者 庄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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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春路与城新路交界处,一位中老年人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马路。 本报记者 庄园 摄 


  记者采访了几位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他们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电动车不应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也并不知晓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也需要顺向骑行。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为自己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呼吁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认真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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