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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触网”别随意侵权

2017-1-19 10:17| 发布者:admin| 查看:154|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商业模式的转变,给互联网商家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施商标侵权的案件。商家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时,该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企业的注册商标遭遇侵权时,应当如何维护自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商业模式的转变,给互联网商家带来发展机遇,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施商标侵权的案件。商家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时,该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企业的注册商标遭遇侵权时,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业内人士表示,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商家更要重视企业商标注册,加强品牌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健康发展。

  ◆事例

  本地一电商:

  注册商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市民冯先生在阿里巴巴平台经营卫浴产品批发,他在刚开始创业时就注册了自己的品牌商标。

  据他介绍,之所以想要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想拥有自主品牌。“一旦拥有自己的品牌,便可以让产品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除了可以推广自己的品牌,也不必为了销售产品而成为其他品牌的代理商或生产商。”冯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品牌意识不强的工厂或者刚刚起步的创业公司来说,他们也许只想着把产品销售出去,更有甚者剽窃了他人的商标为己用,以此来赚取利润。

  “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我们逐渐认清自己的发展定位,在推广品牌的同时,利用自主品牌的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冯先生认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触电”的创业者也开始重视了解商标及知识产权的知识。

  “从目前情况看,实体企业或互联网企业要尽早为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作为品牌建设的前提,很难做大做强;就算做大,由于没有注册商标的保护,也免不了陷入商标纠纷,注册商标也是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冯先生说。

  本地一网店:

  擅自使用他人商标被封店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线上销售以成本低廉、交易方便等优势冲击着线下的实体经济,不少本地市民开始利用家乡特有的生产资源与条件,在网络上销售陶瓷、不锈钢、茶叶等产品。家住枫溪区的市民邱先生便是其中一个。“本地生产陶瓷较多,而我本身也经营一家陶瓷产品的实体店,2014年,我和朋友合伙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想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邱先生坦言,但由于没有网店经营经验,也对产品商标的注册使用一窍不通,他和朋友存着侥幸心理,在自己的产品上贴上了他人的商标,想着先把网店的销售额提上去。

  邱先生告诉记者,一段时间后自家网店的商品成交量是提高了,但却遇到了让他后悔不已的事;由于没有经过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此种行为已造成侵权,邱先生的网店遭到举报投诉,甚至被淘宝网监管平台封店。

  “我这才意识到,没有得到商标所有者的授权和许可的是不可以随便使用他人产品的商标,无奈之下只能把网店关闭。”邱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促使他萌生了为产品注册专用商标的想法。在向各方咨询后,邱先生决定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商标,让自己的产品销售不再打“擦边球”。做足准备工作的邱先生在去年将网店重新开张。“现在的陶瓷产品贴上了自己的商标,销量也比之前增加了2、3倍,这一次有了知识经验,网店也能经营得越来越有起色。”邱先生说。

  ◆网友观点

  网络商家更应

  树立品牌意识

  @西瓜潮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永远存在。淘宝、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平台给商家提供了一个更大、更好的竞争舞台,这就好比以前在小商场做生意的店家,现在全部集中到一个超大型商场,面向全国的消费者和竞争者。店家想要在这股大浪潮中生存,就必须有自己的定位,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

  @创客e族:目前,很多淘宝上的小商家由于经验不足、思想局限,基本上没有创立自己的品牌,只追求当前的利益,“抱死”利润率。部分小商家避而不谈品牌,以赚钱为唯一目的,在产品质量、服务态度上大打折扣,甚至不顾产品和自身的形象,这无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店家的长远发展。不注重品牌意识的淘宝商家,是不可能在互联网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的。

  @敏min是大梦想家:网络上泛滥成灾的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商标权益人的合法利益。网络购物交易平台是新兴经济事物,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更应该严格把关,履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建议各网络交易平台及有关部门加大对网络商家运营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商家出现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将违法商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和警告。

  @府城寻味僧:万丈高楼平地起,有了品牌意识,有了经营特色,小商家也可以做成大店铺。我认为,品牌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绝不能急于求成。我们现在虽然是刚起步的小商家,但对产品的每一句描述、后台客服的一言一行、与客户的每一笔交易,都将成为我们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我们遇到商标权被他人侵犯时,要保留充分的证据,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观点

  电商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怎样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我们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潮州市商标协会理事单位之一——潮州市信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洁,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关情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林洁告诉记者,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林洁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以上行为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那么,当注册商标被他人侵权,我们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林洁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近期,由潮州市商标协会主办、潮州市信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承办、潮州市电子商务园区协办的“提升企业品牌建设、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公益讲座在我市电子商务园区举行,特邀知识产权战略专家黄保勇为本地电商创业者讲解商标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对此,林洁认为,有关部门应多举办此类讲座,加强有关商标和知识产权的宣传推广力度,在本地企业的商标、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好保护工作。林洁还建议,应重点向群众宣传申请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程序以及维权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市民和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  本报记者 丁玫 詹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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